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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头灰狼,有只很笨的小猫找到我,要跟我做朋友,后来我听见他说他想找的是一头黑狼——原来他一直没有分清我的品种,那我也会选择当一头黑狼,永远不叫他知道。”
月怜光听得似懂非懂,但他感觉得到程屹岩的心情不太对劲。
他以为程屹岩是因为明月华和明风雷的态度而沮丧,便抱着老公的脖子安慰道:“老公别心急,我会好好和妈妈跟哥哥讲的,让他们赞成我们在一起。”
他今天研读过一些网上关于翁婿矛盾的帖子。
基本都强调女儿是重要角色,只有女儿从中斡旋,方能缓解。
他会多说老公的好话,争取既能与老公甜甜蜜蜜,又能与家人和和美美。
他是很聪明的,这个应当做得到。
程屹岩闻言盯住他双眼,其中那抹碧蓝色在夜里更为隐蔽,看上去倒成了很纯净的墨色。
一双不会有任何谎言的眼睛。
程屹岩抚了抚他眼尾,道:“宝宝,你很爱你老公,是不是?”
他说的是“你老公”,而不是“我”。
但月怜光当然不会去分析这些,不假思索道:“是呀。”
然后他便被程屹岩毫无预兆地吻住了。
暴风骤雨似的吻势令他顿时涌出泪来,滴滴答答落在程屹岩裤腿上。
偏偏他正坐在程屹岩怀里,原本穿在脚上的拖鞋掉在了路上,倘若他不想踩到灰尘,便无法逃离,连随意乱动都有风险。
只能像小羊羔一样温顺地承受,等程屹岩亲满意了之后放开他。
“宝宝,怜光?”
干柴烈火之际,明风雷的声音却由远及近。
某个时刻,明风雷的语调陡变,掺杂着颤抖,甚至听出了惊惧:“宝宝?!”
月怜光赶快拍拍程屹岩的后背,要他抱着自己去找哥哥。
两个人迅速顺着声音赶去,只见明风雷高大的身躯似泰山般蹲在地上,视线的焦点是……
地上一双奶油黄色的拖鞋,崭新的,尺码远不及明风雷或者程屹岩的手大。
且月怜光开门时大约踩到了什么红色的落花,鞋底染上了几点赤红的液体。
深更半夜,只有鞋而不见人,还沾着血迹类似物……
月怜光:“……”
月怜光两根食指绞了绞,试探道:“哥哥?”
明风雷霍然抬起头来。
先因为月怜光全须全尾而松了口气。
继而看见程屹岩不知何时潜入自己家、还抱着月怜光、一副已经拐走月怜光似的做派。
登时气不打一处来。
也亏得乌灯黑火,他未见到月怜光被亲肿的嘴巴和凌乱的衣领。
否则定要打一顿这个涩胆包天、涩玉熏心的程屹岩。
他拎起那双拖鞋,大步上前,正要给月怜光套上。
但在他握住月怜光的足踝之前,程屹岩抢先一步接过了拖鞋,道:“不麻烦大哥,我来吧。”
明风雷一愣,随即哼笑道:“这么没度量?你不想想,如果他小时候没有被人偷走,那我已经不知道给他换了多少次尿布。”
程屹岩:“……”
明风雷招招手,道:“怜光,跟哥走吧,吃晚饭。”
月怜光正要下去,转念又环住了程屹岩的脖子,道:“老公是不是也还没吃晚饭呀?”
程屹岩当然顺势道:“对,对。”
月怜光闻言眼巴巴望着明风雷,水汪汪又可怜兮兮的。
仿佛他不留老公吃饭的话,老公一个二十四岁、身体健全、财富自由的大男人便会饿死街头。
明风雷:“……”
他又开始痛恨老天让弟弟从小便没了家。
假如有他挡着护着,弟弟怎么会早早便被这种黄毛……这种黑毛骗走!
明风雷无法抵抗宝宝的星星眼,只能违心道:“那你也一块来吃点吧,但吃完了就回你自己的地方。”
明月华特意告知厨房做了符合月怜光口味的一餐,现在让小儿子坐在离自己最近的身侧,问他在哪里念书。
月怜光喝了口葡萄汁,道:“我延迟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