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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死了(第1/1页)
帅哥美女们看完肯定会主动留评的对吧!)
(顺便给作者投喂一波用爱发电的对吧!!)
(搞笑文,较真党、考据党可以离开了)
“小美人,来,亲一个。”
后院软榻上,林昭斜倚着身子,左手漫不经心地揽着丫鬟春桃的腰,右手端着只莹润剔透的琉璃盏,里头琥珀色的酒液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荡。他抬眼扫过跪坐在榻边的秋菊,眼尾挑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戏谑,冲人勾了勾手指。
秋菊怯生生地往前挪了半寸,刚坐稳,后颈就被林昭伸手揽住,整个人被拉到离他不过两寸的地方,呼吸都缠在了一起。
“这口脂颜色不错,苏州来的?甜不甜啊,让少爷尝尝。”林昭的拇指蹭过她嫣红的嘴角,指尖带着微凉的酒气,惹得秋菊身子轻轻一颤。
秋菊脸颊飞红,垂着眼帘小声回话:“回公子,是上回赶集带回来的。尝不出味道来呢。”
“衬你。可能你味觉有问题,少爷帮你尝,来,唔……。”
旁边的春桃立刻不乐意了,扯着他的袖子晃了晃,娇声道:“公子!您方才还说春桃今儿最好看呢!怎么转头就夸上她了!”
“你今儿是好看。”林昭头也没回,指尖依旧停在秋菊的嘴角,语气懒懒散散的,“可她这口脂,颜色更胜一筹。”
“那公子也得给春桃买一盒!要比她这个还好看的!”
“买。”林昭低笑一声,随口应下,“明儿给你买两盒,铺子里的色号随你挑。”
春桃立刻喜笑颜开,抱着他的胳膊蹭了蹭,再不闹了。
林昭又把秋菊往跟前拉了拉,看着她泛红的眼尾,低笑一声,气息拂在她脸上:“秋菊。”
“公、公子?”
“来,香一个。”
秋菊的脸瞬间红透了,咬着嘴唇闭紧眼,鼓足勇气把脸往前送了半寸——
就在这时,院门外突然炸响赵大虎粗声粗气的喊声,人还没到,声音先撞了进来:“公子!孤庄村来人了!朱家那小子来了!”
“唰”的一下,林昭猛地松开揽着秋菊的手,直接从软榻上弹了起来。秋菊没稳住,跌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他却连头都没回,一双眼死死盯着门帘的方向,眼底那点慵懒散漫瞬间散尽,只剩下压了十八年的灼热与亮芒。
门帘被一把掀开,风卷着院外的旱土气息灌了进来。
赵大虎站在廊下,身后跟着个瘦高的少年。
少年身上的破棉袄露着发黑的棉絮,裤脚短了一大截,露出来的脚踝冻得通红,手背上满是皲裂的冻疮,一张脸糊满泥污,根本看不清本来面目。唯有那根脊梁,挺得笔直,像根被旱天烤得焦干、却宁折不弯的青竹。
四目相对。
林昭看着他,他也看着林昭。
三息过后,林昭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畅快淋漓,连胸口都在微微起伏。
他等这一天,等了整整十八年。
上辈子他叫林昭,理工科刚毕业,一觉醒来就胎穿到了这乱世,成了太平乡地主家的独子。八岁改良制皂方子,十岁烧出第一炉透明玻璃,十二岁全盘接手家族账房,十四岁就把私盐生意悄无声息地嵌进了南北商道。爹娘病逝后,他彻底当家,田产丢给管事,生意交给掌柜,自己成日里不是调戏丫鬟,就是进山打猎,落了个“林家败家子”的名声。
没人知道,他那些遍布州县的工坊、四通八达的商队、藏在深山里的武装基地,是什么时候一步步搭起来的。
更没人知道,他蛰伏十八年,布下这漫天大网,从来都只为等一个人。
现在,这个人就站在他面前。
少年“咚”的一声直挺挺跪了下去,额头狠狠砸在青石板上,磕出了一道血痕,渗出来的血珠顺着石板的纹路慢慢晕开。
“林公子,求您发发慈悲,赏我爹娘一口薄棺!”
林昭垂眸看着他额角的血,声音平稳得听不出情绪:“你叫什么名字?”
“朱重八。”
“你爹娘呢?”
“娘三天前没了,爹今儿早上,也走了。”少年的声音带着压抑到极致的颤抖,却字字清晰,没有半分哭腔,“我没钱下葬,买不起棺材,也借不到坟地,两具尸首,就停在家里的破草席上。求公子救命,大恩大德,我朱重八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
林昭盯着他看了半晌,忽然问:“你知道太平乡的人,都是怎么说我的?”
朱重八抬了下头,额头的血顺着脸颊往下淌,他却连擦都没擦:“知道。他们说您是败家子,是泼皮,是十里八乡最不务正业的浪荡子。”
“那你还敢来求我?就不怕我把你打出去?”
朱重八的脊背依旧挺着,哪怕跪在地上,也没半分卑躬屈膝的谄媚,一字一句道:“因为这太平乡,只有您,是会笑着对我们这些穷佃户说话的人。也只有您,有能力,也有可能,帮我这一回。”
林昭沉默了三息,随即爆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笑得连眼角都泛了点红。
“好!说得好!”
他弯腰上前,一把攥住朱重八的胳膊,稍一用力就把人从地上拽了起来。少年看着瘦,身子却硬得很,攥在手里硌得慌,全是骨头。
“你爹娘的后事,我全包了。”林昭的声音掷地有声,“柏木棺材、靠山坟地、全套丧葬法事,一分钱不用你出,我给你办得风风光光。”
朱重八的嘴唇猛地哆嗦了一下,眼里瞬间蓄满了泪,却硬是咬着牙没让它掉下来。
“但我有个条件。”林昭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等葬完你爹娘,你就跟我回林家。读书、认字、算账、学武艺、练本事,我让你学什么,你就学什么,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听清楚了?”
朱重八猛地一愣,下意识绷紧了身子,脱口而出:“公子要杀谁?”
林昭被他问得一怔,随即笑骂出声,抬手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拍了一下:“杀你大爷!老子是要收你当我亲弟弟!不是找你当杀手!”
“为什么?”朱重八满眼不解,他实在想不通,自己一个家破人亡、连饭都吃不上的穷佃户,凭什么被这位富家公子另眼相看,甚至要收做弟弟。
林昭抬手,在他那乱糟糟、结着泥块的头发上重重拍了一下,笑道:“因为你眼睛毒,看得准人。本公子活了十八年,就喜欢你这样眼睛亮、骨头硬的。”
朱重八鼻子一酸,眼眶里的泪再也兜不住,砸在了青石板上。他膝盖一软,又要往下跪,额头还没沾地,就又被林昭一把拽了起来。
“跪什么跪?男儿膝下有黄金。”林昭瞪了他一眼,转身就往外走,“走!先去孤庄村,把你爹娘安葬了!”
走到门口,他脚步一顿,回头扫了一眼还坐在地上的秋菊,又吩咐道:“秋菊,地上凉,快起来。春桃,去里屋把那件青灰色的厚棉袍拿来,新做的那身。”
春桃应声,转身就往屋里跑,半点不敢耽搁。
等林昭走到前院,五匹高头大马已经备好了。正中那匹黑走马,四蹄雪白,神骏异常,是他花了大价钱从草原上淘来的宝马。刘三带着四个护卫,牵着马立在院中等候,个个腰挎长刀,神色肃然。
林昭翻身跃上马背,动作干脆利落,半点不见方才在软榻上的慵懒。春桃正好抱着棉袍跑出来,踮着脚递到他手里。
他随手把棉袍扔给身后的赵大虎,吩咐道:“晚上让伙房多炖一锅肉,多做几个硬菜,家里,要多一口人了。”
“是,公子!”
林昭一夹马腹,黑走马长嘶一声,前蹄扬起。
“走!”
五匹马依次冲出院门,铁蹄踏过青石板路,发出清脆急促的嗒嗒声,卷起一路烟尘,直奔孤庄村而去。
赵大虎策马跟在林昭身侧,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开口:“公子,三十多里地呢,眼瞅着天就黑了。再说朱家刚没了两口人,这时候去,沾晦气……”
林昭勒了勒缰绳,黑走马放慢了脚步,他侧头看了赵大虎一眼,语气平淡:“大虎,你跟我几年了?”
“回公子,六年了。”
“六年前,我让你去孤庄村盯一个人的时候,是怎么跟你说的?”
赵大虎立刻挺直了身子回话:“公子说,让我盯着孤庄村的朱家小子,他家里出了事,第一时间回来报信,半点不能耽误。”
“你当时问我为什么了吗?”
“没问。公子没说,属下不敢多问。”
林昭脸一沉,语气冷了几分:“那你现在,也不该问。”
赵大虎立刻低下头,恭声道:“属下知错,再也不敢多嘴了。”
林昭没再说话,只是一夹马腹,再次策马往前疾驰。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卷着旱天里尘土的焦味,他忽然想起上辈子在图书馆翻《明史》的那个下午。
史书上只写了短短几行字,写这个叫朱重八的少年,如何在大饥疫里失去所有亲人,贫不克葬,如何在乱世里一步步从泥沼里爬起来,最终登临绝顶,开创了一个王朝。
那时候,他只当是几百年前的一段旧事。
可真当他穿到这乱世,踩在这片土地上,才明白这短短几行字背后,是怎样的人间炼狱。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眼睁睁看着亲人一个个离世,最后连给父母寻一块葬身之地,都做不到。
“大虎。”林昭忽然开口,声音被风送出去很远。
“公子?”
“你信命吗?”
赵大虎想了想,老实回话:“信一点。老人们常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林昭望着前方被夕阳染红的官道,忽然笑了,声音里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笃定。
“我不信。”
《大明:开局收养朱元璋》第1章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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