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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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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暴富小说】 baofutxt.com,更新快,无弹窗!     来就显得十分含混古怪。
    他说:“爱、爱你……我爱你。”
    “……”
    她忍到肠胃都虬结成一团,才没有一把将他的手甩开。
    但手上动作能忍住,嘴上却没能忍住,她直白且嫌弃地表达道:
    “……好恶心。”
    “从他身上下来。”
    唐夏在她面前宕机几秒,接着才收起那副不可名状的表情,“啊”地叫了一声,声音里饱含困惑与失落,似乎是真的无法理解她怎么会是这种完全出乎它意料的反应:“为什么?!为什么你是这个反应……?”
    “什么为什么?”
    “你不是应该很感动吗?”
    “?”
    她真挚地发问,“唐夏,你是不是有病?”
    *
    哑巴。
    唐夏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以及它的释义是因为车载广播播报新闻的时候提到了“哑巴外语”,意即到了真正需要说话的场景,就说不出来话。
    它觉得这个词很适合形容唐生民被它吃掉那天它的心情。那种想要以唐生民的口吻说点儿什么,却无从说起的状态在它心里盘旋郁结了好几天,一直到它亲耳听到那些孩子们说“大哥是不是快不行了,他对我们说了我爱你”这些话,与之高度关联的一段记忆才终于被它扒拉出来。
    它想起从C-201区离开时,那位步行了几百公里来寻找自己女儿和孙子的老太太在目睹孙子坐车离去以后,似乎也说了类似“我爱你”的话。
    人类在故去之前会用这种简练的表达向家人倾诉爱意——虽然唐夏不懂这种倾诉究竟有何意义,但是看起来这似乎是人类社会的常态,能够让倾听者感觉到温暖。
    它可以轻易表演这种爱,就像当初离开小村庄载的那个被寄生的女人刻板地表演她对城里儿子的“爱”一样。
    爱当然是抽象的概念,但抽象的概念也需要具象的行为来体现,只要能够被具象化,爱就可以被表演,并且表演出来的爱同样可以令人触动。电视剧里上演的种种真情不也常使观众泪流满面么?
    唐夏认为自己已经参透了其中的真谛。
    它已经彻底领悟了,它需要的只是一副口舌。
    一副能够令它开口表演爱的口舌。
    这个对象并不好找,它在车里蹲守蛰伏了好多天,才终于闻到一个熟悉的气味。
    顺着那个气味,它找到了这具身躯,并且成功夺来了这具身躯。
    林亦辰居住在收容所的地下住宿区,与一百来号人挤在一个地下隔间里。他的行李很少,唐夏顺着气味找到了他的所有行李——一个塞在睡袋里的登山包。里面没有多少食物,更没有什么保命的武器,装的都是一些在它看来毫无意义的东西,诸如家人的照片、弟弟的成绩单、留有父母气味的衣服以及一条破破烂烂的、也许是家里老人为他钩织的围巾。
    哦对,还有一本日记本。
    林亦辰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习惯很符合一个喜欢文科而且性格较为腼腆的男生。
    唐夏毫无不能侵犯他人隐私的意识,在点着矿灯的地下隔间里盘腿而坐,肆意翻阅起了林亦辰遗留下来的这本日记。
    他的字很秀气,端端正正的正楷,几乎从不连笔。
    通过日记,唐夏了解到他原本是一家五口人,除了他自己,还有一对父母、一个弟弟以及一个年迈的爷爷。在撤离C-201区的过程中,父母与爷爷将第六批逃亡的机会让给了他和他弟弟,他们自己则滞留在C-201区等待下一批救援,至今杳无音讯。
    他们一家约好了在玛门见面,可半路上弟弟突然失踪了,等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几乎已经腐烂殆尽。
    他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抱着与亲人在玛门团聚的那一点点烛火般的信念,跟随大部队来到了这里。
    唐夏粗略翻看完,了解了伪装林亦辰需要注意的种种事宜,便打算合上日记本了。
    然而鬼使神差的,它想起了林亦辰那张似乎是写给唐念告白的明信片,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唐念,又是为什么喜欢她的呢?抱着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好奇,它翻到了日记本的开头——高一刚开学的时候,开始逐字浏览下来。
    前面并没有提及唐念,就算有社团活动的记录,也只是一些诸如“社团活动占用了我的午休时间,下午上课好困”“柳永的词期期艾艾,不喜欢”“社长忽然说下次活动要穿汉服,异想天开的提议”之类的话。
    一直到某一天,它才在他的记录里发现了唐念的身影。
    起初是一次普通的社团活动。
    中学正处于爱情萌芽的时期,大家普遍都对爱情这个议题充满兴趣,但为了避免学生早恋影响学习成绩,课堂上老师总是尽量避免引发爱情相关的联想,《氓》、《项脊轩志》和《与妻书》已经是学校所能允许讨论的最大限度。
    然而年轻与躁动的心不会被轻易遏制,社团活动成了年轻人朦胧情感的依托,那天文学社的社长就在社员的建议下布置了一个“以爱情为主题、写一首诗,不限格式”的作业,为期一周,一周后将会在社团例行的分享会上公开讨论各自的诗作。
    林亦辰没有在日记里言明他写了什么诗,他只说自己喜欢余秀华《我爱你》和顾城《远和近》里朦胧的表述,所以他写的那首诗也沿袭了这种朦胧含蓄的风格。
    “大家都很有才华,写得各有特色,只有一个人没交作业,是一个女生。”
    “她长得很漂亮,却很古怪地没什么存在感,平时参加社团活动也不怎么和人说话。课后社长托我问她原因,说我跟她同年级,比较好说话。他让我委婉地提醒她态度比结果更重要,不管写得如何,都比交白卷好,交白卷是态度不端的表现。”
    “好尴尬……这种话他为什么不自己说,非要我去说?唉烦死了……也怪我不会拒绝他,讨厌自己的讨好型人格。”
    “我找到了那个女生,不过没有直接复述社长的话(傻子才唱黑脸),只是问她为什么交白卷。”
    “她说过去的那一周,她每天晚上都尝试动笔写诗,但每天晚上都写不出来,后来她就决定不再勉强自己。”
    “‘随便写写也可以的,胡编一两句就行。’我告诉她。”
    “她看着我,表情很惊讶,她说:‘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诗歌是一种对自己保持诚实的艺术。’”
    对自己保持诚实。这几个字被林亦辰用不同颜色的笔圈了出来。
    他写道:“这个女生很神奇……我看过她写的其他诗,实在是毫无文学天赋,妥妥的口水诗,什么今天吃了几碗饭、明天要晒几件衣服。老天,到底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写诗?但是她说诗歌是对自己保持诚实的艺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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