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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倾越第一次感受到所谓“同悲同渡”——
他“就是”张明珠。
他抬起手——那并不是他的手,而是一双白皙细长的女孩的手,原本做了漂亮的美甲,现在指甲缝里都是泥。
他张嘴想喊救命,可嘴巴被发臭的布塞着,一直顶到喉咙,痛的要命。
周围一片漆黑,他能摸到地上的杂草、尘土,闻到空气里散发的烧柴的味道。
柴房门被打开。
五大三粗的跛脚男人走进来,带来一身恶臭的酒气。
男人拍了拍“他”的脸,口音很重:“我买了你,你就是我的了,再跑,打断你的腿!
你就老老实实在这待着,给我生个儿子,每顿饭给你加个肉菜还不行?”
身体并不受他的掌控,而是按照原本的剧情在发展——
张明珠点了下头。
男人扯下了她嘴里的破布,把一碗稀饭放在她面前,碗边还有没擦干净的泥垢。
像喂狗一样。
“吃吧。”
他端起碗,狠狠摔在了男人脸上,扑上去撕咬,嘴里都是血腥味。
趁着男人倒地不起时,他拔腿就跑。
冷冽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他光着脚跑出去,脚心被石子硌的生疼。
可他还是被追上了,几个男人合力把他拖了回去。
买他的那个跛脚男人狠狠扇了他一个耳光:“跑!老子让你跑!”
皮带抽在他身上,像是烧红的烙铁嵌进血肉中,火辣辣的痛意从后背劈向腰间。
季倾越甚至能感觉到鲜血涌出来,沿着脊背往下淌。
他蜷缩着,像个无力反抗的小动物。
旁边有人劝:“别打死了,那不是白花钱了?
不听话就关着,让她生个娃,你看我家那个,生了娃就老实了。”
于是,这个晚上,柴房里传来张明珠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季倾越蜷缩在这个女孩伤痕累累的身体里,恨不得一把火烧光整个村子。
……
再睁开眼睛时,季倾越回到了萧辞忧和裴修砚的身边。
他难得的沉默。
萧辞忧说:“她怀孕了。”
季倾越看着那个挺着肚子在灶台前忙碌的身影,她的美甲早就没了,手上是厚厚的茧和寒冬留下的豁口。
萧辞忧正要上前,却被裴修砚拉住。
“我去吧。”
萧辞忧愣了一下:“这是怀孕,男人怎么能体会?”
裴修砚说:“就是因为体会不了,所以才要体会。
你不是说以后还有很长时间的副作用吗?作用在我身上,可能更容易熬过去。”
萧辞忧是女孩子,让她体验怀孕流产,他做不到。
“而且,之前我在402的幻境里,翻过她的肚子,我觉得可能不止是流产那么简单,我去吧。”
没等萧辞忧回答,裴修砚就走了过去。
裴修砚“变成”了张明珠。
没有任何孕育生命的幸福感,那个隆起的小腹于他而言,只有屈辱和绝望。
那种愤怒顶到了他的喉咙,让他每天每夜都想吐。
他想着,能买到毒药就好了,能趁睡觉时一锄头锤死他就好了。
可是男人很防备他。
不许他离开院子,不让他跟任何人说话,睡觉前都要把他锁在柴房里。
他就这样看着肚子一天天变大,连弯腰都成了奢侈,别说是拿锄头,站久了都疲惫不堪。
直到那天,他在柴房晕倒,还见了红。
男人没法子,借了村长家的面包车带他去镇上的卫生所。
十几公里的路,颠的他的骨头都要散架,可这是他第一次离开那个村子。
男人寸步不离的跟着他,盯着他做检查,看大夫,一边警告他别想乱跑,一边咒骂他是个赔钱货。
“别人的婆娘怀孕都没事,就你多花钱!要是生出来不是儿子,我打死你!”
检查的时候男人不能进去。
他说他要去洗手间,大夫给他指了路,他偷偷拿走了一身白大褂,戴着口罩绕了出来。
然后用水肿的双脚拼命的跑,只要跑到汽车站,只要他坐上去县城的车,一定能逃出去!
可他实在太慢了,挺着的肚子也太显眼了。
男人抓住了他,在大街上狠狠扇了他两个耳光,扯着他的头发上了车。
脸颊火辣辣的疼,头皮像是被撕裂了,那种恶心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他听见男人骂他:“要不是看你怀着娃,我打死你!”
他想,多么荒唐。
一个他厌恶的胚胎,成为了他最后的保命符。
生了儿子,怕是还要再生第二个,第三个,一个个都会长成这个跛脚男人的恶心样,再去祸害别人家的小姑娘。
生了女儿,就会被卖掉,成为下一个她。
他的手掰开了车门。
行驶中的面包车里,跳下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像皮球似的在地上滚,带出一片殷红的血迹。
裴修砚能清晰的感受到这具身体传来的剧痛,小腹在极速的收缩,肌肉像毛巾似的绞在一起,温热的液体顺着大腿哗哗往下淌。
男人追过来搀扶他,眼神惊慌,嘴里依旧骂骂咧咧。
他虚弱的抓着男人的手,按在血泊里,得意的笑:
“没了,没了,哈哈哈哈……”
他又被送回了医院。
那团小小的、已经成型的生命被彻底搅碎,和着鲜血拽出了他的身体。
医生说:“是个男孩。”
他想,他做的太对了。
男孩更是不该出生,这个家、村子都该断子绝孙!
手术结束,剧痛的身体被拖上车,回到了那个噩梦般的柴房。
皮带甩的“啪啪”响。
“贱人!死女表子!赔钱货!你把我儿子害死了!我打死你!”
“我花了三万块钱买你回来,你以后都不能生了,要你有什么用!打死你!”
村里人来劝,别打了。
打死了连个做饭的都没了。
他蜷缩在柴房的角落,血和土混在一起,成了他的新衣裳。
痛苦好像已经到了尽头,可他能站起来的那天,柴房们再次被推开。
进来的是村口那个老光棍。
老光棍给男人塞了五十块钱,光天化日解开了皮带。
还有和男人一起下地干活的邻居,在家里喝完酒留宿的亲戚……
五十、一百、一百五……
屈辱和绝望翻倍压在这具身体上。
裴修砚第一次想,这世上有人就是应该被千刀万剐。
什么仁慈、宽容、律法道义,都比不上一刀穿心的正义。
女孩蜷缩在柴房,他蜷缩在女孩的身体里,听着那绝望的心跳声,伸出手,一点点抠着手腕上的绳子。
他要解开绳子,他要去把那些人渣都杀了!
耳畔蓦的传来萧辞忧幽幽的提醒:“裴修砚,不要改变幻境。”
他才猛然意识到,抠绳子的是他,不是张明珠。
张明珠的腿都断了,半年来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哪有力气做这种事?
萧辞忧说:“你的情绪波动太大,想要用紫气改写幻境,如果你陷得太深,齐嘉会把你叫醒。”
他克制住了内心的波动,缩回了手。
本以为这样的日子要过很多年,可裴修砚感知到这个身体在计划别的事。
她在磨一根木头。
男人从来不让张明珠切菜,那自有家里的老妇人做,反正刀、铁铲这些东西,张明珠是碰不到的。
所以她在柴房里选了一根大小粗细都适中的木头。
在这家人睡觉的夜晚,一点点磨出尖锐的棱角。
最后一次,男人来柴房时,张明珠将那根尖锐的木刺,刺进了男人的肚子。
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温热的血从头上流下来,可她死死攥着木刺往里送。
“去死!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