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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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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暴富小说】 baofutxt.com,更新快,无弹窗!     看到如此这般的陆沐歌,穆长卿把眼睑微微的垂了垂,再次睁开眼,他如浩瀚宇宙的黑眸已然布满了星辰,散发出点点耀眼的星光。
    这样的眼神……
    初见时,她便是被他如此这般的眼神吸引,只是结婚后,便再也不见了。
    “沐歌,我以为你从来不穿白色。”
    即便被黑洞洞的枪口顶住了脑门,即便眼前的女人随时可以要了他的命,穆长卿也还是那样的波澜不惊,声线里没有一丝的惧怕。
    是,陆家最桀骜的大小姐陆沐歌曾经从未碰过白色,因为在她的字典里,只有红色。
    长相出挑,身材出挑,学习成绩出挑的她,历来酷爱鲜艳的大红色,就像她的性格那般,热情不做作。
    在大家都穿着校服和白衬衫上学的那个年代,陆沐歌总是一袭红裙。
    人群里,她一直都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有人说,是陆沐歌跳脱桀骜的个性加上她酷爱红色的缘故,才让她如此吸引人的目光。
    但事实上,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吸引人的不是陆沐歌身上的红色,而是红色点缀了些许的陆沐歌。
    ——长卿,你喜欢红色吗?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的喜欢,红色就像是我对你的爱一样热烈,倘若哪天我不再爱你了,那我也再不会碰红色。
    这是陆沐歌曾经最缠他时,死皮懒脸挽着他手臂所说的话。
    还记得那时,他只勾着唇淡淡的一笑,还特别不屑的对她说:“你一辈子都会喜欢的。”
    一辈子,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只是下意识的觉得不管是红色还是他,她都会喜欢一辈子。
    听了穆长卿的话,陆沐歌眸底潋滟的水光又暗了几分。
    “人的一生很长,喜好随时在变,昨天不喜欢的东西今天就喜欢了呢?人亦是如此,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颜色?”追文 en.org
    “没错。但我,一直都从未变过。”
    他的喜好,自从遇到她之后,从未变过。
    陆沐歌轻轻以一笑带过,“确实,穆总的喜好还是那样难以捉摸。”
    竟然跟纪琉玥这种没品的女人订婚,这喜好果真独特!
    穆长卿回以一笑,“是么?看样子,你并非真正的了解过我。”
    “了解与不了解,结果都一样。”
    “不,再了解一些,结果肯定会不一样,你想试试么?”
    你想试试么?
    陆沐歌心下微怔。
    她承认自己在听到他这样说之后,平静的心湖陡然泛起了一丝波澜,若是在五年前,她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她愿意试,不论遇到多少的艰难险阻,不论结果如何。
    曾经的穆长卿是一只浑身长满了尖刺的刺猬,而她是深爱着这只刺猬的陆沐歌,即便靠近后会被扎得遍体凌伤,她也不想退缩。
    可是现在,她也全身长满了尖刺,互相拥抱,只不过是彼此伤害罢了。
    “来人!”
    陆沐歌不想回答穆长卿的任何问题。
    因为她突然发现,不管自己刚刚到底有多霸气,在他面前,她永远都无法撑过五秒。
    不是她的心中还对他存有希望,而是穆长卿变强了,强到让她产生了忌惮,甚至让她有些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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